不由得說,我是個很悶蛋的人。悶蛋者在於 (以前) 沒有甚麼特別嗜好。
一般人聽歌聽到癲的中學年代,我是完全沒有意圖融入認識 (得喇,我不是搏你讚我另類),相反覺得同學很無聊,抄歌詞追星這些,很好笑。尤記得當年中學的歌唱比賽,好啦,十首參賽歌曲十首也沒聽過。到大學時期的千人宴,呀甚麼甚麼嘉賓來了,咦別人都能叫出他們有些甚麼歌曲,我就像「一碌木」站在原地。
演唱會也是出來工作以後才第一次去。
好在人大了會有少少轉變,開始聽歌後就會繼續,而且也聽回以前沒聽過的歌,side track呀甚麼的,不理是誰唱,總之好聽就行。
唔,我發覺再寫下去我就忍不住了。
有些人喜歡聽唱功咬字風格靚仔 etc.,whatever啦,喜歡就好。雖云人人喜歡的不同,亦應該尊重,但你亂咁踩人同埋品味差我就唔忍得!
對呀,這篇文章的重點是我說你膚淺,聽到了沒有?






